發布時間:2020-04-23 15:12
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,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,規范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和回購管理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1〕45號)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《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建保〔2010〕59號)、《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3號)、《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義烏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義政發〔2010〕108號)等文件規定,我局制定了《義烏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》,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:
1.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:義烏市江濱北路281號(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007室),郵編:322000
2.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27192014@qq.com
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。
聯系電話:0579-85580181
附件:《義烏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》(征求意見稿)
義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0年4月23日